使用理士蓄電池有哪些禁忌
不定期檢查電解液面高度
理士蓄電池使用過程中,由于電解液水分蒸發和溶液溢出使電解液面降低。這樣容易使極板暴露于空氣中,而導致電容量降低和極板硫化。因此,必須定期檢查。液面應高出極板10-15毫米,若不夠,應添加蒸餾水,如電解液溢出。應添加比重相同的電解液。
不注意保持蓄電池表面清潔干燥
極板上有臟物,易造成極板間短路。使蓄電池自行放電。所以必須經常清除其表面臟物與極板上的氧化物,并防止臟水流入其中。
不及時調整電解液比重
蓄電池在充、放電過程中,電解液會變濃或變稀,因此在檢查電解液比重時,就可知道蓄電池存放電程度。當比重小于1.18時應及時充電。以免電壓急劇下降,縮短蓄電池使用壽命。不同季節還應調整電解液比重。因電解液溫度降低會使蓄電池電容減少,所以入冬時要吸出部分電解液,加入比重大一些的電解液,使比重提高;入春后,應及時吸出部分電解液。加入適量蒸餾水,使比重降低。
電解液不純
如果用工業硫酸代替化學硫酸。用自來水或河水代替蒸餾水加入蓄電池內,均會造成自行放電。縮短蓄電池使用壽命。
不注意加液口蓋的通氣疏通
若通氣孔堵塞,則充電過程中產生的氣體不能逸出。甚至會產生電瓶自行爆炸。因此,通氣孔必須保持暢通。
過量充電
因充電將引起蓄電池過熱,造成水分大量消耗,正極膨脹、彎曲。活性物質脫落,極板早期腐蝕,外殼變形、開裂及封膠溢流等,所以為避免蓄電池過量充電,必須經常檢查調節器節壓器數據,使其保持在規定范圍內。
用“罐火”等不正確方法檢查蓄電池存電情況
若用這種方法檢查。容易損壞蓄電池。
起動發動機時間過長及連續起動
起動發動機時,若起動時間超過5秒,易燒壞起動機,若連續多次起動,則不僅耗電量大。而且極板易變形。因此,每次起動不得超過5秒,一次起動不著,應間隔1-2分鐘后再起動,連續起動一般不超過3次。
對長期停用的蓄電池不進行保養
蓄電池長期停用而不保養。極板易硫化,縮短蓄電池使用壽命。正確的做法是:拖拉機或農用運輸車較長時間不工作時,要將蓄電池取下,充足電后,放在室內保管,以后每兩個月再充一次電。
從來不注意電流表讀數
在用電設備不用電時,如發現蓄電池放電,電流表指向“一”值。必須立即找出故障原因并予排除,否則會縮短其使用壽命。